常言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如果某职员或晚辈犯错,且自己发现了错误并且向领导或长辈承认错误。上位者就可以用这个句子表示对其认错行为的赞许。
这个句子,似乎也就这么一个用法了。无需关心其是否真的开展了改正行为,是否最后改正了错误,只要认错了。善莫大焉。
的确如此么?非也。上过中学的人,都能看出来这里的问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能够改正错误,世界上没有比这更大的好事了。那为什么到了实际运用时,却不是完全符合了呢?
可能的原因:
(1)这是个小错误,认识到了就能迅速改正。比如小孩子犯错,说改基本上也就改了,哪怕不是立马改善,作为家长还是可以不断监督改善的。也就是,只要认识到错误,就比较容易改正的情况。
(2)上位者饱含期待和赞许的意思,所以夸奖起来也就稍微进了一层。有点皮格马利翁的意思,你不但要认错,还是能改正错误哦。夸我是先夸了,你最好能够说到做到。
(3)上位者接受你的认错,并开启教导模式。他们可能当场并不是很在意你是否最后成功改正,他们需要的是你的认错态度。在你的认错态度之下,他们可以开始训导模式。
这几种情况倒也是讲得通。请循其本,这句话的重点在哪里?
“知错能改”,明显的递进关系,所以重点在“能改”,在于成功地改正错误。
这不是废话么。这是正确的废话,但却提出了更为关键的问题,如何做到“能改”。
前面说到小孩子犯错,能改且易改。如果是大人犯错,改正可能意味着推倒他们半辈子的经验和努力,难!如果是组织犯错,改正可能意味着矫正一切偏离正确的政策、处分犯错的人员、制定全新的规则、树立正确的典范,是一个遍布权力斗争和人力漩涡的系统工程,更难!
所谓江山能改,本性难移。组织是由个体构成的,成年个体的改正已经千难万难,何况组织乎。
在这个意义下,知错能改,真的是“善莫大焉”。
说回到这个典故上。
> 晋灵公不君......(士季)三进,及溜,而后视之。曰:「吾知所过矣,将改之。」稽首而对曰:「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夫如是,则能补过者鲜矣。君能有终,则社稷之固也,岂唯群臣赖之。又曰:『衮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能补过也。君能补过,衮不废矣。」犹不改。
士季多次进谏,第三次才引起晋灵公的注意。灵公也不过是敷衍了一句:我知道了,我会改的。士季补充说:人都会犯错,知道错了能够改正,这是最好的。诗经里说:事情开头容易,却很少有结果的。按这样说的话,真的能够改正错误的太少了。您能够成功改正,社稷稳固,岂止是只有我们臣下依赖它(期待你改过)...晋灵公还是不改。
后来呢,就是“赵盾弑其君”的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