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识,是极难达成的事情。难到有时候我们把对方的妥协或者接受当做了共识。接受你的观点并不意味着对方认同你的观点,甚至并不意味着对方听明白了你的观点。对方可能为了保全面子,糊弄了你。也就是说,双方达成的是某种“合谋”,而非“共识”。
共识意味着对某件具体事情或者某种观念有几乎完全一致的认识,或者在一通沟通后决定共同持有一致或者完全一致的观点。比如九二共识。
可见,共识的基础是认知。用汉语说起来很绕,用英语马上说明白。共识 common view,常识 common sense。view 是视角,是理性认识;sense 是感知,是知性的体悟。好一个 common,即有普通意,又有共同意。
本文原意就在于揭示被忽略的共同意。
这也是托马斯·佩恩的著作叫做《常识》的原因之一。
小学有一门课就叫常识,是我最喜欢的小学课程。因为它教的是日月星辰、山川河流,是生活,是平常。“常识”二字是超出一个七八岁的我的理解能力的,在我智力发育早期遇到的所有字都认识合起来不知道什么意思的词汇,它排在第一位。慢慢地,体悟到这个词汇的意思就是师长口中的“日常之识”。
成年后,发现了问题。为何对于部分人是常识的事情,对于另外一部分人则不是。譬如,在我从未写出来的“论文明本意”的文章里我举的例子:火葬、不燃放爆竹等被有司宣传为文明丧葬,但在传统人士眼里完整的葬礼才是文明人的行为。文明的,开化的,究竟是何意。将尸体付之火炬,是完全不符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儒家文明的理念的,即火葬是不文明的,是蛮夷之举。洋人见东方皇帝不跪拜,虽然是礼仪之争,本质是“文明”之争。注意,这里的文明不是巨大的文明冲突那种格局的文明,而是浸淫文明之中的人对自己崇尚的文明的理解。这是一种。
所谓隔行如隔山,并不是不同行业之间的知识难度差距那么明显。而是未入行人对行业规则、行业知识的不了解,使其如同进入空气的鱼,明明更加真切地感受到了氧气,却窒息了。这里的行业规则、知识,就是行业内的常识。
可见,常识在人际社会中时,common 的“共同的”这一面更加凸显。人与人之间的分歧,并不那么地在于人性、人品,而在于对 common sense 的识别与认同。
因接受教育有限而“没文化”的人和大学者难以沟通,这是因为大学者掌握了更多的知识性的“识”,而对方则可能更多掌握了劳作性的“识”。但他们对吃喝拉撒肯定具有共识,可他们对好吃难吃恐怕又难以达成共识了。
所以,抱怨别人“这种常识都不知道时”,就应该马上警觉,是不是自己过于急躁或者过于先入为主了。
常识问题的难处在于,无论是否有问题,它都几乎不显现。当意识到时,人际矛盾已经埋下了种子。或许,多拍拍马屁式地投石问路,摸摸对方的底细,也是一种关心。或许,主动交代式地把自己的长处和不足暴露出来,是快速结成战略联盟的有效手段。
毕竟,成年人的关系里,利益关系比情感关系多多了。利益关系以高效为优,进而才有情感关系的可能。在技能上的自曝,可能是合理的。